有如次案俏阿权

【龙虎风云/地下情】 [虎秋+蓝探长] 过客

龙虎风云/地下情  过客

虎秋+蓝探长

 

阿虎越狱已经一年多了。

其实也说不上越狱,他不过是在被审讯的间隙逃了出来,他用不到3公分的一截锯条开了空无一人的审讯室的门,双手挂了条毛巾就成功跑路,临走时甚至还有余裕自一个瞌睡的小警察腰后偷了手铐的钥匙,然后他自四楼的水管翻了下去。

逃跑得如此轻松写意,除了警局正在内讧不做他想,哪怕当时正值深夜。

 

随后的经历他便有些浑浑噩噩,只记得自己原本是想从红磡乘一辆车去随便什么地方,但在路上为了躲几个巡警偏离了方向,最后他竟辗转上了一个渔民的小舢板,飘飘荡荡地去了内地。

他忘了自己是从哪里下得船,只记得是绕了好远的路,离港时没有经过什么口岸,然后他一直朝着西北走,想要避开著名的广州,也不知是到了中山还是佛山(反正他除了广州外只听过粤地这两个地名)。幸而当地人都算热情,语言更没什么障碍,他从此混迹于不需要身份证明的小旅馆和简单卖苦力的工地板房里。一起做工的工友只当他是南岭山区里来的穷光蛋,他面相憨厚,很容易让人相信他确实没见过什么世面,也不识几个大字,身上穿的好衣服保不准是哪里偷来的,大伙儿凑一起天南海北地胡侃,说起来都是一群混不吝的抠脚大汉,相处起来倒也没什么难处。

半年后他便不敢再频繁露面,听说内地和香港签了什么协议,特批了香港警察可以和内地合作抓通缉犯,阿虎不识字,但耳朵和脑子灵光得很,他知晓自己身为全港闻名的极度重犯,不显山不露水也难免被当作重点目标,很快便顺势遁入山区,真得做了南岭山里人。

这日子转眼又是半年多,初冬很快来临,阿虎不用去邻村帮鳏居的老农耕田,就自己从江里捕鱼,然后偷偷摸摸地去山下换些油米香烟。他在镇上行走的时候,躲着所有穿制服的人,他拿不准内地的警察是什么样的,只好处处小心步步端详,当年心狠手辣的帮派小头目俨然是个真正的乡民了。

他这样按部就班地在逃亡中睡觉吃饭,好似与过去的生活以及繁华的香港做了全面告别,不过他本就是唯一的幸存者,连苟延残喘的痛苦也无人诉说。

他偶尔也想过自己为什么要逃亡,依他虎哥交朋友的本事,就算蹲在赤柱也似乎会热闹许多。

但随着太阳一日日升起又落下,他似乎没什么时间去想这些有的没的,大概他能逃出来本就是一个意外吧。

 

生活中意外实在太多,大到认识某个人逃上某次狱,小到踩死一只蚂蚁卡到一根鱼刺,都可能使将生活的航船偏离它既定的航道。阿虎上一次遇到的意外来客,将他作为作为一个敬业劫匪的简单生活彻底打乱,又将他轻易消耗掉全部感情后彻底打入地狱,他在这个泥潭中默默挣扎了一年多,又在意外中遇到一个意外的人。

真的好意外。

他在看见那个人的时候,口袋里的香烟撒了一地。

但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死而复生,所以他熟练地打开驾驶室的门,凑上前去仔细观察,阿虎以混迹多年的人生经历和精准无比的眼光得出结论:这不是他。

怎么能是他呢,他的脸蛋要更圆一些,眉目要稚气一些,头发则要短得多了,他的手腕上还有一些已经痕迹很淡的旧伤疤,再说他也不会穿这样有板有眼的衣服(不过也说不定,他只见过他穿那一套衣服)。

 

但如何处理这个脸熟的陌生人却需要考虑——被阿虎发现的时候,这个意外来客正无声无息地趴在方向盘上——上前检查一番后,阿虎判断这个人应该是病了,但刹车踩得很及时,还拉了手刹,全身无伤地昏倒在车里,别是心脏病就好了。

阿虎上手摸了一摸,这人额头很烫,但是呼吸很平缓,没有像是马上要死掉的样子。

“我是不会送你去医院的,”阿虎把人给拖抱到后座上,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夹,才一打开,一张证件上标准的香港警察证件照刺伤了他的眼,阿虎很生气,将钱夹扔到他身上,“好了,这下更不会了。”

阿虎将车子开到他日常帮忙耕种的老鳏夫家中,老人有很大的院子,方圆足有半亩,阿虎这个香港蜗居人士不止一次为此赞叹。院墙外一棵茂盛的老榕树伸进半身枝叶,气根在石墙上扎得密密匝匝,彷佛天然屏障,这些生机旺盛的枝叶自墙上安家还不满足,更向院落中央探手探脚。这年初夏阿虎帮老伯在院子里扎了几根木桩,又牵着榕树的枝叶气根围在上面,一个夏天下来,竟在院子里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,足以让任何挑剔的人喝茶乘凉度一个苦夏。

阿虎便将车子安放在这个凉棚里,停车时,鸡窝里一只公鸡带着六七只母鸡叽叽咕咕乱叫。

“阿伯,和朋友借你屋住两天。”

阿虎没等到回答,便将人带到空闲的板屋里去,他帮老伯耕田的时候,就会窝在这间板房里,南岭这个村子尚未通电,他也不在意老头儿抠门不给自己油灯,只是翘着脚挨过一个又一个孤独的夜晚。

 

气温大概有十五六度,算不得冷,但也绝对不是一个让人舒适的温度,阿虎躺在两张长木凳拼成的临时床上,侧着头看躺在床上的陌生人。

对方看起来人高马大,却比想象中轻上不少,他没费多少力气便将人抱上了床,然后就坐在长凳上等人醒来,丝毫没有这个人会不会就这么默默死去的担忧。

他无聊至极地坐了一会儿,又无聊至极地躺了下来,看见对方半长的发遮在脸上,鼻子嘴巴和露出的眉眼的线条勾勒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熟悉。盯着看了几眼,一种巨大的悲哀攥住了他的心脏,阿虎翻身平躺下,不敢再去看那张脸。

整间板房、整个院落乃至整个山村都陷入了宁静之中,初冬时分已无蝉鸣聒噪,这间屋子附近也无甚鸟语,甚至连蚊蝇都绝迹。阿虎静静地躺在那里,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具活着的僵尸,但若真有僵尸那样尖利的指甲,他最想干的就是撕破这种让人发疯的沉静。

只听见两个人的呼吸声。

 

“这是哪里?”也不知过了多久对方才醒,用轻柔的、但是蹩脚的国语轻声发问。

“生病了就不要管那么多。”阿虎一听这声音就仿佛来了劲,整个人像一根被松开的弹簧一样突然跃起,以更加蹩脚的国语回敬。

 

“你好,我是蓝振强,”听到熟悉的口音,这回便很自然地转回粤语,对方撑着床坐起来,上衣从身上滑落,那是阿虎为他盖上的,“谢谢你。”

“蓝振强探长?”阿虎面带敌意。

“被你发现了,不好意思,你也可以叫我蓝探长。”姓蓝的陌生人上下打量着对方,带着陌生人的谨慎,但目光中却带着一些明显的放肆。

“不用说不好意思,”阿虎回避着他的目光,用小指掏了掏耳朵,“反正我最讨厌条子了,你说再多次不好意思我还是这样。”

“我可以换一种说法,例如说对不起,sorry啦这样。”

阿虎无语:“你这人真无聊。”

“有聊无聊,反正人生就是这样了,”蓝探长伸出右手,“重新认识一下,做个朋友吧。”

“叫我阿虎,”阿虎敷衍地握了握手,发现对方的手凉得可怕,又瘦,正是典型的病人的手,于是不满起来,“警局没人了吗?怎么派个痨病鬼来出公差?不怕你死在半路上啊?”

“你好,虎哥,”蓝探长在头发上抓了一把,“是我自己要求的。”

“这么敬业?”

“权当散心。”

 

他们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很久,阿虎发现蓝探长这个人真是有些话痨,喜欢把一些平常的话翻来覆去地嚼,但他已经很久没人聊天,便依着对方聊了很久,院子的主人一如既往地耳聋眼瞎,根本不来管他们。

入夜后,阿虎简单地做了饭给两人吃,站都站不太稳的香港警察很坚决地要求洗漱干净再睡觉,阿虎瞪了半天,只好依他指点从车里拿了随身用品之后伺候他洗漱,唯一的床自然让给病人,阿虎裹着衣裳睡在长凳上,土灶台里的柴火陪着他们彻夜不眠。

 

蓝振强蓝探长就这样住了下来,他不问自己被发现的始末,他也不问阿虎为何不送自己去医院,更不问阿虎的身份底细,他们做得最多的事就是一起发呆,阿虎把板房里遮住窗子的草堆移开,他们就能一起看着对面半山上歪歪扭扭的梯田发呆,阿虎想蓝探长和自己这样出来闯荡的乡下仔毕竟不同,生养在繁华都市里,看着乡下人家水牛冬耕也能看上半天。

其次就是聊天,阿虎不知道对方竟然这么能聊,但其聊天的水准实在不够班,无论是尴尬的还是不尴尬的话题都能被他搅和得十分尴尬,但幸好气氛足够愉快而松弛,所以阿虎还是喜欢和蓝探长聊天,何况还有一些原因是说不出口的,第一,对方是个条子,第二,声音比长相要更像一些。

“你有没有堂弟或者表弟?”阿虎有一次直接问对方。

“我蓝家三代单传如假包换。”蓝探长正半靠在床上看窗外,手上抓着几缕掉落的头发捻着玩。

 

“你是什么病?”阿虎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,看着他瘦骨嶙峋的双手,忍不住发问。

“空虚病,”蓝探长转过身来,极为认真地看着他,一双眼明亮又温柔,“再没烟抽我就要空虚而死了。”

 

第二日阿虎便去十几里外的镇上走了一趟,买了些香烟啤酒,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常用药,蓝探长没有直说自己的病,但他心里总有个琢磨,便将镇上小药店里能买到的药都买了一些。他没想过送这捡来的病人去医院,他的身份太敏感,风声已经越来越紧,他明白自己大抵是上了名单了,在这样消息闭塞的村镇里尚还可以,但只消去大点的地方,危险便会陡增,他不怕被警察抓,但是逃亡已成习惯。

他也想过蓝探长是不是就是为了抓捕自己而来,但很快就将这个念头打住。

当天下午他俩坐在凉棚下喝了不少酒,也抽了不少烟,阿虎看着蓝探长一边咳嗽一边抽烟,咳得几乎坐不住,也没有去阻止,这是他们的默契。

公鸡带着他的母鸡小鸡们回窝的时候,院落的主人终于出现,但只是悄无声息地卷走了两包香烟和一罐啤酒。

 

“如果他不是聋得厉害,”蓝探长指间夹了半支烟,指着一言不发回屋的老者,“我也想和他聊聊。”

“他不聋,只是不想说话。”阿虎将手中的啤酒一口喝干, 把罐子捏扁了扔到地上。

“真奇怪,人怎么会不想说话,我觉得他大概只是没找到想说的话,”蓝探长枕着一只胳膊半躺到自己的长凳上,“我就总想听人说话,尤其是真心话,阿虎,你为什么不说你想说的话。”

阿虎捏着啤酒罐的手紧了紧:“你知不知道现在自己的处境?”

“你总不至于拿我当人质吧?”蓝探长笑,吐出的烟圈也带了几分慵懒意味。

“我是个通缉犯。”

“看出来了,我不是来抓你的。”

“通缉犯的故事你也要听?”

“通缉犯的故事才有趣嘛。”

 

阿虎再次喝完啤酒,将罐子捏得嘎吱作响:“我自己都觉得无聊。”

“看这开场白,大概是喜欢过一个人又失去的故事。”蓝探长吃吃地笑,弹了弹烟灰。

“我丢了我们唯一的一张照片,”阿虎捻灭快要烧尽的烟卷,重新点了支烟,“后来我顺手拿了他的外套,里边也没有。”

“照片丢了就丢了吧,你记得他就好。”

“照片后面他写了字,我不知道那是什么,也没来得及问,”阿虎说,“我不识字。”

蓝探长看了他一眼:“你不像不识字……不过就当她写了我爱你咯。”

“他有女朋友的,”阿虎突然有点脸红,“肯定不是我……什么你。”

“哦……”蓝探长发出意味深长的一声赞叹,引出一阵剧烈的咳嗽。

“给我支烟。”

阿虎下意识地将嘴里的香烟抽出递了过去,递到一半又收回手来,在烟盒里重新抽了一支,点燃了塞给他。

“他一定很可爱。”

“他是个小混球,”阿虎觉得嘴巴有点儿干,于是将烟嘴舔湿,“他出卖了我。”

“那你还对人家念念不忘。”

“他也救了我。”

 

蓝探长再次发出一声赞叹,以示对这个凄婉的爱情故事的喜爱,他一手撑了几次,终于坐起身来,喘息了几声,拿来一罐啤酒拽开拉环。

“他果然很可爱,”蓝探长找回了一些状态,悠然地吐起了烟圈,“我初恋的女孩子也是这样,跟我大吵一架,说要拿刀子砍死我,又会为了我跟别人打架。”

“后来她成了我老婆,”蓝探长眯起眼笑,脸上突然多了几分稚气,阿虎就觉得自己无法再看着他。

“恭喜。”阿虎有点为他高兴,这是真心的。
“再后来我们就离婚了。”
“哦……”阿虎如释重负。

“说说你们俩,后来怎样?他把你抓进警局了?”

“没有,”阿虎一把捂住了脸,全身剧烈地抖了一下,“他死了,就在我怀里。”

……
“也不是,”阿虎想自己大概是喝醉了,他的身体忍不住持续发着抖,香烟和啤酒都掉在地上,他将手臂圈成一个怀抱,干脆蹲在地上,突然开始流泪,“我想他在我怀里,他死的时候,我没有抱着他。”

 

“他一定很爱你,即使那张照片后面没有写爱你。”男人温柔的大手搭在了阿虎的肩膀上。

阿虎抬头,发现男人正在流血,一滴滴地溅在两人的胳膊上。

……

 

夜里虽然止了血,但是蓝探长在日出的时候开始发烧,那双看着很美丽的双眼被烧得通红,但他并没有失去意识,只是盯着山区清晨将出的太阳出神,明媚的阳光射进窗口,像是从天空散落的无数碎金,大剌剌地照耀进他仍然很有生气的双眼里,他没有眨眼睛。

病人早晨也没有吃饭,熬到快中午的时候,阿虎想让他喝上一点粥,但被他拒绝了。

“你可以再和我说说话,”蓝探长的声音已经低得吓人,“若不想说,便请老伯来说……”

阿虎按住了他的手:“你好好休息。”

“休息是不够的,我总会休息很久很久的,”他拽住阿虎的手,声音里不由带着几分艰难,“我将生命挥霍了这样久,不如多听听故事,所有人的故事。”

阿虎在他手上轻轻拍了拍:“我是个通缉犯,我不想给警察讲故事。”

“你已经讲过了。”蓝探长笑着合上了眼。

……

 

他坐在床边,看着病人陌生而熟悉的面孔渐渐失去仅有的血色,连着唤了几声也根本没反应。

阿虎终究还是没忍住,他在入夜的时候收拾了全部的东西,开车带着男人离开这个蜗居了一年多的小山村,他将车子开得飞快,但也足足开了四个钟头,方才到达一座看起来较为繁华的城镇。

他用港警蓝探长的证件登记了一间房,然后将人抱进房间里,用被子裹住他衰弱的、从内向外渐渐坍圮的身体。

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,坐足了半个钟头。

然后他裹紧衣服,走到旅店外的公用电话厅上,拨通了急救电话。

……

救护车到来的时候,阿虎躲在暗处偷偷看,将夹克衫的拉链拉起来,用竖起的领子遮住了脸。

相处了几天的男人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,他看见对方似乎是冲自己招了招手,又像是想要抓住什么。

自从蓝探长入院后阿虎就没再试图找他。

几天后,阿虎打听到那个病重的香港警察已经被辗转接回了香港。

从此他再没见过蓝探长,或者是蓝振强警长。

两个人都像是对方生命里的过客,谁也不会为谁驻足停留。

他继续逃亡,做个再熟练不过的亡命之徒。

此外,他已经有整整四百六十七天,没再见过高秋了。

 

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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